2022年医保目录明细

2024-05-14

1. 2022年医保目录明细

一、医疗报销范围(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报销主要分为甲类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属于全国基本统一的;乙类由各省市根据自己情况所调整制定的,这一类药物先支付一定比例后,在纳入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属于报销目录内的现有参保人员支付相应比例再按基本医保保险支付,若不予以支付的则不能报销。(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诊断过程中使用的相关生活服务设施。二、医疗报销药品种类我国药品的报销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课报销的药品西药有1133种和1137种,中成药品927种,民族药品47种。三、2019年新增的药品报销我国医疗保障局印发相关文件,共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其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这些药物都是在临床使所必须的药物,这17种能报销的药品同以往的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门进口药物则低于市场价的36%。

2022年医保目录明细

2. 2022年医保将有哪些新调整?

01、2022年部分地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将会发生改变。比如说河北石家庄就发布了相关的通知,通知的内容表示从2022年的1月1日开始,当地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会有一些调整。主要就是单位缴纳的一些医保费是不会计入个人账户的,这部分金额将会全部进入到统筹基金当中。
除了河北石家庄以外,山东也是发布了相应的公告公告内容表示从2024年的1月份开始,当地在职的职工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同样也是不会再次划到个人账户当中中,这部分资金将会进入到统筹基金当中去。
另外青海也是宣布了相应的政策,主要就是职工的个人账户,将可以用于门诊的报销,同时还可以用来支付自己直系亲属的部分医疗费用。
02、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不会全面清零,但是使用的方式有所改变。之前有传言称,从2022年开始医保的个人账户将会全面清零,这个其实是属于谣言。不过从2022年开始,个人账户到账的金额确实会缩水,因为这里面确实有一部分的资金会进入到统筹账户当中去。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部分钱并没有减少,另外就是即便你剩余的部分没有去消费,这些资金也不会清零,但是这些资金会自动储蓄。
还有一点就是如果医保卡的持有者不幸去世的话,那么这个医保账户剩余的资金是可以由配偶或者是由子女去领取的,所以关于账户清零的事情大家也不用过于的担心。不过还是要提醒所有的人,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是不一样的,从2022年开始,很多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已经取消掉了。

3. 2020年新版医保目录名单

根据《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调整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7类: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
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药品,以及2015年1月1日以后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同时考虑到各省原自行增补药品的用药延续性,本次也将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根据申报条件,共计704种目录外药品申报成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考虑怎样买医疗保险时,还要知道一点,无论什么样的险种,医疗费用都是不会重复报销和超额报销的。在已经参加社保的前提下,选择商业医疗保险时对费用型的险种适当选择就可以,要倾向于津贴型的保险。这种保险不受治疗费用、疾病种类的限制,只是根据住院的实际天数给付约定的赔偿金。
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否则非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还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公布

2020年新版医保目录名单

4. 2020年新版医保目录名单

根据《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调整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7类: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
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药品,以及2015年1月1日以后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同时考虑到各省原自行增补药品的用药延续性,本次也将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根据申报条件,共计704种目录外药品申报成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考虑怎样买医疗保险时,还要知道一点,无论什么样的险种,医疗费用都是不会重复报销和超额报销的。在已经参加社保的前提下,选择商业医疗保险时对费用型的险种适当选择就可以,要倾向于津贴型的保险。这种保险不受治疗费用、疾病种类的限制,只是根据住院的实际天数给付约定的赔偿金。
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否则非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还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公布

5. 2021年医保目录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说明书修改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新冠肺炎治疗用药。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进一步提高。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在调整中,国家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着力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2860种,将于2022年1月1日执行。拓展资料:一、医疗保险交满多少年 政策规定: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医疗费用。如果社保只缴了15年而医保没有缴够的话,则只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看病无法报销。二、医疗保险怎么办理1、一般来说,医疗保险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但是没有工作单位的人也可以自己办医保,或者购买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根据我国医保规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以办理个人医疗保险,但对于不同的人员办理。2、医疗保险在办理过程中有所区别,需要提供一些相应的证件资料。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那就要有完整的人事档案,个人可以带着自己的档案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办理。如果是个人以前工作过的单位已经给办过个人医疗保险的话,就只需要开个证明,证明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着相关的投保材料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办理了。 3、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然后按照要求去指定的银行开户,开完户要把卡号告诉社保中心。办理的时候是不收费的,至于缴纳的医疗保险钱数,则是完全由个人决定的。 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条例》第36条本条例修订施行后退休的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退休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本条例规定执行。从业人员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的,缴费年限每少1年,其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的待遇标准上相应降低5%。

2021年医保目录

6. 2022年医保目录药品

法律分析:注射用紫杉醇已经被纳入国家医保(2020版),从2021年3月1日起可以正式进行医保报销,医保报销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新进展!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呢?

今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终于发布了2022年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审查过后的药品以及公示名单,名单中共有344个药品都通过了初步的审查。公示时间也限制为6天,在这6天里,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对这些公司的药品进行质疑、调查、监督。大家关注的内容还有今年的医保目录到底做了哪些调整呢?小编来给大家讲讲。
今年的药品数量增加了。国家医保平台上收到的申报信息就有537条,通过审查的占70%的比例,与2021年相比情况有所好转。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也加大力度支持创新药,对于上市的新药医保局会重点关注,通过和企业谈判将一些价格比较昂贵的药品及时地纳入到医保的目录里。重点去关注一些罕见疾病和儿童疾病用药情况,鼓励研发儿童药品,对研发儿童药和罕见疾病药物的一些企业减少条件限制,本次经过初审的儿童药品和罕见药物共有30种。
根据去年医保评审流程出现的问题对今年的工作进行改善,优化企业进行申报的流程和内容,对于企业药物有效性进行监督,及时去掌握企业的药品具体信息,对药品中是否具有安全性、创新性和公平性仔细审查,给更多的企业机会,让其能够介绍自己的产品具有什么功效?通过的药品还要公布自己的药品信息使研制的药品更加透明化。
建立健全国家医保目录能够随机化动态化调整,在经过4年的努力,医保目录已经保持了以一年为周期进行监督,能够及时把一些经济效益较差、功能性较弱的药品从医保目录里删除。加快医保基金的建立健全机制。总的来说,为了保障民生,让每一个人都能安心看病,国家医疗保障局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

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新进展!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呢?

8. 2022.年医保申批时间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公告》明确,办理2022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则与2021年相同。

10月起进入集中参保期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北京市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主要覆盖了本市户籍中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学生儿童以及劳动年龄内居民。《公告》中指出,办理2022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参保人当月完成参保后,次月5日至20日开始缴费。

自2021年10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5日至20日(工作日15:00前),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市医保局提醒,因参保人自身原因连续3个月内未成功缴费的参保人,需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办理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个人缴费标准与2021年相同

《公告》中明确,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与2021年标准相同,仍是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对于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医保局指出,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近年来不断发展,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两次提标:先是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再提高到如今的4500元。同时,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进一步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自己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自己选定的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而且,今年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首诊医疗机构。

北京市税务局介绍,为了更方便【摘要】
2022.年医保申批时间【提问】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公告》明确,办理2022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则与2021年相同。

10月起进入集中参保期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北京市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主要覆盖了本市户籍中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老年人、学生儿童以及劳动年龄内居民。《公告》中指出,办理2022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参保人当月完成参保后,次月5日至20日开始缴费。

自2021年10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5日至20日(工作日15:00前),银行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市医保局提醒,因参保人自身原因连续3个月内未成功缴费的参保人,需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办理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个人缴费标准与2021年相同

《公告》中明确,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与2021年标准相同,仍是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对于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医保局指出,应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近年来不断发展,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两次提标:先是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再提高到如今的4500元。同时,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进一步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自己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自己选定的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而且,今年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作为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首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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