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现汇兑损益与已实现汇兑损益如何确认?

2024-05-10

1. 未实现汇兑损益与已实现汇兑损益如何确认?

已实现汇兑损益是指通过新的外币业务的开展,正式得以实现的汇兑损益。这种损益一般不会再随汇率的变化而变化,是已定的收益或损失。
未实现汇兑损益是指由于汇率变动在账户中已经产生,但一直没有实现的汇兑损益。如果汇率发生新的变化,这部分汇兑损益还会随之变化,与此有关的损益尚未最终确定。
对于这两种汇兑损益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即本期实现的汇兑损益应确认为本期损益,本期未实现的汇兑损益不能确认为本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能够真实反映本期损益,但是企业由于其他业务都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惟独外币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有悖于一致性原则。
另一种认为对于计入本期损益的汇兑损益应按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即不管已实现的汇兑损益还是未实现汇兑损益都应计入本期损益,只要汇率发生变动,就应确认其汇兑损益已经实现,因此期末应对各项外币性债权债务和货币资金按现行汇率调整所有外币账户的余额,产生的汇兑损益不管是否在本期内实现,均应计入本期损益。
这种处理方法与企业整个经济业务的处理一致,但是在汇率波动较大或汇率持续单向变动时,账面所反映的损益会长期虚增或虚减。当汇率持续向上或向下变动时,要不断调整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尤其是那些长期性的外币债权债务账户,会使汇兑损益出现大额的收益或损失,
从而造成账面利润虚增或虚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分配,虚增时会超额分配利润;虚减时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信用度,对那些想操纵利润的企业来说,可能会随意调整汇兑损益,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扩展资料
汇兑损益核算是按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汇兑净损益,可以分别按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筹建期间发生的,如为汇兑净损失,应自企业投产经营起,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发生的净损失,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递延资产”科目。如为汇兑净收益,其处理方法可由企业在下列方法中选定:
(1)自企业投产经营起,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2)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亏损;
(3)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损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汇兑损益核算

未实现汇兑损益与已实现汇兑损益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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