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2024-05-13

1. 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可以申请公积金补缴。
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公积金补缴流程如下:
第一,可以由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的补缴业务;
第二,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补缴业务;
第三,核准程序,属银行网点直接办理补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办理。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准的,由管理机构职能科室负责受理。核准程序为:科室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
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公积金分为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和正常汇缴后的补缴,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可分为漏缴的补缴和少缴的补缴两种情况,其中对于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2. 社保怎么会有补交,住房公积金没有补交

可以补交,但是补交业务只对单位办理,不对个人办理。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员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的只需要提供《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即可。补缴流程非常简单,单位经办人只要携带规定材料到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即可。【摘要】
社保怎么会有补交,住房公积金没有补交【提问】
可以补交,但是补交业务只对单位办理,不对个人办理。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员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的只需要提供《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即可。补缴流程非常简单,单位经办人只要携带规定材料到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即可。【回答】

3. 提交补缴住房公积金,没钱交以后可以再申请吗

可以的。【摘要】
提交补缴住房公积金,没钱交以后可以再申请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为了保护职工的利益,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提出降低缴存的比例或缓缴的期限,缴存比例不得降低为零,缓缴期限不能无限制。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单位缓缴期限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回答】
追缴公积金,中心受理了,自己没钱交,后面可以再申请追缴有效吗【提问】
可以的 亲【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不客气 呢【回答】

提交补缴住房公积金,没钱交以后可以再申请吗

4. 之前没有缴纳过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补缴吗

可以,公积金补交的流程: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注意事项:
正常补缴即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该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
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
对单位整体欠缴一段时间后,想恢复正常汇缴的或单位整体采取几个月集中汇缴一次的,不得采用上述补缴方式,应按正常汇缴处理,否则会导致单位仍处于欠缴的状态;
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当在补缴清册中正确地填写补缴类型,以便中心柜员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相应的处理;
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的个人账号、姓名、补交金额等项不得有涂改痕迹。

5.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可以补交,但是补交业务只对单位办理,不对个人办理。
1: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3: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4: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_百度百科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6. 公积金能够补交吗?


7.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你好,是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

补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下简称《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

《补缴书》及《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  

  1《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补缴书》和《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填制《补缴书》在“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按补缴单位名称填写《补缴清册》列示个人明细。  

  4职工个人对在集中封存库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补缴人填写《补缴书》在“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  

  5《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补缴的程序

  1、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3、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此时机制《补缴书》下方注有“该《补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共同构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字样。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后一份与机制《补缴书》一同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机制《补缴书》、《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市级财政统发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单位将补缴人员信息填制《补缴清册》并在指定时间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补缴清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为各单位作补缴分配。

  6、管理部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单位填制的《补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采用其他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
望采纳1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8. 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可以补交。单位为个别员工补缴公积金,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或一次性补缴超过10000元的,需要提供补缴员工工资单、补缴说明、《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有:1、提高员工收入;2、降低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利率低于银行其他类型的贷款;3、无税收负担;4、减轻职工负担,在购买房产时可以为职工提供购房资金。5、提供养老的保障;6、解决职工租房问题。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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